第七节 以礼事亲
日期:2021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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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 以礼事亲
〖题解〗
以礼事亲分为三种形式:在父母长辈活着的时候,养之以礼;在父母长辈去世之时,葬之以礼;在父母长辈安葬以后,祭之以礼。
养之以礼:孝道不仅仅是一种空洞的精神,光有孝心是不行的,还要表现为孝行,而孝行正是通过文明行为规范、道德行为规范表现出来,即通过一定的礼表现出来,成为可以看见、可以评价、可以改进的“迹”。如早晚请安,出门请示,回家报告,年长者上座,年长者先行,年长者先进餐,对父母和颜悦色,说话温和文雅,不要当面顶撞,在父母长辈面前不要张狂等,这些都是奉养父母的礼。
葬之以礼:按照儒家“仁爱”、“俭约”原则,体现不能“以死伤生”的精神,应当采用薄葬的方式。葬礼的目的是使父母遗体不失尊严,藏于地下。立墓碑的目的,是为了将来祭祀之便。在财物量确定的条件下,厚葬就意味着薄养。在丧礼上铺张浪费,占用奉养父母之资,影响了在世长辈的生活,也影响了自己及子孙后代的生活。孔子认为,丧葬之礼是用来表达悲伤哀悼之情,故形式上要俭约,不要追求形式的奢华。
祭之以礼:祭祀的主要功效是教化人心、显扬孝道、祈求福佑。通过祭祀活动,感念父母祖先的恩德,回忆父母祖先的教诲及高尚品德,表达思念之情,回想父母祖先的音容笑貌,向父母祖先致敬,进入与父母祖先同在的境界,培养对生命的敬畏之情。主要有三种形式:
1、庙祭:在宗庙、祖庙和宗族祠堂中进行祭祀。
2、家祭:在家庭中供奉“天地圣亲师”牌位,供奉祖先牌位,供奉祖先画像或照片,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定时跪拜。在传统的节日都要举行家祭活动。
3、墓祭:在清明节、冬至等时节到祖先、父母的坟墓前进行祭祀活动。
〖圣贤经典〗
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(《论语•为政》)
【译】父母活着的时候,按礼仪来侍奉;父母去世了,按礼仪来安葬,按礼仪来祭祀。
子曰:“礼,与其奢也,宁俭;丧,与其易也,宁戚。”
(《论语•八佾》)
【译】孔子说:“礼仪,与其奢侈,不如节俭些;丧葬,与其办得尽善尽美,不如心里真诚悲哀。”
丧祭之礼,所以教仁爱也。致爱故能致丧祭,春秋祭祀之不绝,致思慕之心也。(《大戴礼记•盛德》)
【译】丧礼和祭祀之礼,是用以教导人民有仁爱之心。有了仁爱之道,才能举行丧礼和祭礼。春秋两季不停地祭祀,产生思念缅怀之心。
是故人道亲亲也,亲亲故尊祖,尊祖故敬宗,敬宗故收族,收族故宗庙严,宗庙严故重社稷,重社稷故爱百姓。(《礼记•大传》)
【译】所以爱其父母乃是人的天性。爱其父母就必然会尊敬祖先,尊敬祖先就必然会尊敬宗子,尊敬宗子就必然会团结族人,团结族人就必然崇敬宗庙,崇敬宗庙就必然会重视社稷,重视社稷就必然会爱护百姓。
(本文选自陈杰思著《正道管理学》第二十章)